神经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组计划实施方案启动

2016-09-10 超级管理员  浏览量 :   779

浙江大学医学院神经科学研究中心

 

        博士生导师组计划

 

浙江大学神经科学研究中心实行了博士生中期和年度考核, 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方面取得了效果。但也有一些不足,比如考核时间短,不足以全面考核学生的科研,也没有起到全面提升学生科研能力的作用。

研究生导师组已经在国内外大学和研究所执行。实践证明,导师组对于学生的科研素质训练、研究内容和科研产出等有极大益处。根据统一安排,神经科学研究中心将从2016年入学的博士生起实行博士生导师组计划。

工作委员会负责导师组计划的执行和解释。针对导师组实行过程中的任何问题,工作委员会应开会(或邮件)讨论,投票并超半数通过有效。委员会成员由研究所PI选出,每四年换届。

2导师组成员

要求2016年入学的神经生物学系博士生起实行导师组计划,包括2016年入学的普博、转博和直博生。非神经生物学系的研究生自愿参加。所有博士生应在入学后二个月内确定导师组成员和负责人。每位学生的导师组成员应在三位以上(不包括导师),需具备博导资格,由博士生导师根据研究方向,从本所、本校或外校选择,并需得到博士生本人同意。导师组名单确定后,报工作委员会审核,避免参与指导的老师过于集中。

3费用

导师组考核期间所有费用均由导师支出。博士生导师决定是否给予导师组酬金。神经科学研究所的PI有义务担任指导成员,建议不收取酬金。

4指导和评议方式

每位学生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现场进展汇报(在国外学生可以视频)。若只有一次现场汇报,学生还需与导师组成员分别交流一次。

5具体汇报和指导内容

汇报内容根据培养进展决定,导师确定报告时间和内容,并组织汇报。具体内容包括学习、研究进展、开题报告、年度进展、报告技巧训练等。应给予导师组充分时间听取报告和提问(一般一小时以上)。评议时,导师在场并给予解释。

6评议报告

汇报结束后,导师组应给出文字评议(至少500字),针对学生进展指出优点和应改进地方,包括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本。导师组成员签字上交工作委员会。

7评议记录的应用

博士生论文答辩前,工作委员会将检查所有导师组评议记录。只有完成规定的所有评议内容,方可由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签字盖章同意答辩。

具体附件如下:

浙江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组计划.doc

博士生导师组情况汇总表.xls

博士生导师组指导记录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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